中秋、国庆廉洁过节提醒函
来源:民乐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1-09-17 11:45:56 浏览:0次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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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此2021年中秋、国庆“双节”来临之际,民乐县纪委监委向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及你们的家人致以亲切的问候,并向关心和支持纪检监察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诚挚谢意!
中秋、国庆“双节”既是阖家团聚、欢乐喜庆的日子,也是违规违纪行为的高发期。为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驰而不息纠治“四风”,严防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反弹回潮,县纪委监委特发出这封廉洁过节提醒函,希望全县广大党员干部恪守初心,服务群众,共促发展,清廉过节。
1.不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节礼;
2.不违规滥发福利、奖金、补贴或实物;
3.不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安排或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
4.不违规收受月饼及礼品、礼金、消费卡、微信红包等;
5.不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参加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活动等;
6.不违规公车私用、“私车公养”、酒后驾车,或借用下属单位、服务对象的车辆;
7.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带头不聚集不聚餐,非必要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
8.不擅自离开工作驻地,节假日期间外出要严格履行报告手续。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大力弘扬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和优良作风,坚决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气氛。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带头遵守作风纪律规定,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立好标杆、作好表率,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各项规定,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不逾矩,切实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过节的政治、思想和行动自觉。
县纪委监委将适时采取明察暗访、交叉检查、重点检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对群众反映、舆论媒体关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发生在节日期间的“四风”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快查快办、严肃处理。同时坚持“一案双查”,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导致“四风”多发、情节严重等问题的,既追究直接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群众、新闻媒体积极主动参与监督,纪检监察机关将受理一起,从严从快查处一起,并严格做好举报人相关信息保密工作,保护其合法权益。
监督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12388
举报网址:民乐县政务网纪委监委“网上举报”窗口
http://gansu.12388.gov.cn/zhangyeshi/minlexian/
微信公众号:清风民乐——群众监督——四风举报

公安备案号:62072202000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