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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县纪委监委机关“缅怀革命先烈、传承红色基因、凝聚精神力量”红色教育实践活动方案

来源:民乐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1-06-10 09:10:57    浏览:0 分享

根据县纪委监委《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安排部署,经委机关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开展“缅怀革命先烈、传承红色基因、凝聚精神力量”红色教育实践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进行,制定如下方案。

一、时间地点

活动定于2021611日(星期五)在高台县中国工农红军西路军纪念馆、红军营、红色记忆博物馆等红色教育基地开展,为期一天。

二、参加人员

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及委机关各室(中心)全体干部。

三、活动内容及时间安排

7:20  参加人员集合

7:30  参加人员乘车

9:30  到达红西路军纪念馆游客服务中心

9:40  更换红军衣、帽

10:00 整队(李德金、尚飞二位同志拉横幅

10:10 向红西路军烈士纪念碑敬献花篮(花篮1个,缎

带落款:中共民乐县纪委、民乐县监委,由史清廉同志整理缎带

10:15  重温入党誓词(由讲解员领誓

10:20  举行授军旗仪式(于文华同志接受军旗

10:25  瞻仰红西路军纪念馆  

11:30  徒步行军体验

11:40  高台县直部门综合办公楼前红军槐教学点教学

12:00  董振堂军长遇难地现场教学点教学

12:20  湿地公园河堤路“九九归一”雕塑处教学

12:40  “红军营”现场教学点教学

13:00  “红军营”体验“红军餐”(小米饭、黑面馍馍、

红军干粮、蒸洋芋、南瓜、红薯、凉菜2个、烩

菜汤1

13:40  参观高台县红色记忆博物馆

14:40  乘车参观大湖湾生态新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点

16:30  返回红西路军纪念馆游客服务中心,退还红军衣、帽

16:50  返回民乐

四、有关要求

1.本次红色教育实践活动由办公室负责组织,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甘肃西部红色文化旅游公司、高台县红色记忆博物馆主办;

2.本次红色教育实践活动所需车辆租赁、横幅制作由办公室负责落实;

3.本次红色教育实践活动所需经费从行政经费中列支(费用每人200元);

4.金星、韩立鹏负责做好活动摄影和宣传报道工作;

5.本次活动分为2个小组(名单附后),总队长由白子祥同志担任,各小组联络员负责组织队员及其他事宜。

第一组: 史清廉   白子祥  张之杰  于文华    

              张玉珍  李德金  党建伟  刘红梅

郜克邦   

第二组: 杨在湘   杨秀荣  杨春梅  王永安   林建军

杨美玲   毛明照       展静玲    

韩立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