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叉审理+联系审核”提升基层办案质效
来源:民乐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2-03-17 21:58:53 浏览:0次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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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纪委力量薄弱、业务水平不高,尤其是在遇到复杂疑难案件时,存在拿不准、弄不懂等情况,自开展‘交叉审理+联系审核’工作机制以来,案件质量有了明显提升。”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在审核镇纪委移送的案卷材料时由衷地赞叹道。
去年以来,县纪委监委不断探索“交叉审理+联系审核”的镇案县审模式,着力解决镇纪委案件审理难度大、力量弱、质量不高等瓶颈问题。
横向“交叉审理”,拧好案件“安全阀”。针对镇纪委办案力量薄弱、查办案件专业性不强等问题,县纪委监委在横向上实行“交叉审理”模式。将10个镇划分为5个片区,实行分片管理、协同推进的审理机制,对片区内的镇纪委自办案件进行交叉审理。重点围绕涉案人员主体身份证据的收集、各类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以及文书的规范性等进行初审,着力解决了镇纪委查审不分、人少案多等问题,有效提升了基层办案质效。
纵向“联系审核”,上好案件“保护锁”。交叉审理完成初审后,形成审理意见,将案卷材料报送联系该镇的纪检监察室进行联系审核,联系室按照“指导不包办、把关不越权”的原则,聚焦案件办理程序是否合法、证据是否完善、手续是否完备、定性量纪是否准确等方面,对案件进行二次审核。二次审核完成后按照“镇案县审”工作规定正式移交审理室进行审理,确保案件处理恰当。
“‘交叉审理+联系审核’工作机制既加强了镇纪委在业务上的沟通交流,又通过联系审核层级把关提升了案件质量,镇纪委办理案件的质效得到了显著提高。”丰乐镇纪委纪检专干谈道。
自推行“交叉审理+联系审核”工作机制以来,县纪委监委累计审核镇纪委案件53件,无一例申诉案件。(供稿:张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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