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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届县委第一轮巡察公告

来源:民乐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2-03-28 20:27:27    浏览:0 分享

根据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自2022年3月24日起,县委4个巡察组,对1个镇党委及所属19个村党支部、9个县直部门单位党组开展常规巡察,时间3个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单位

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民联镇党委及所辖19个村党支部(龙山、郭湾、杨庄、黄朱庄、高寨、河湾、屯粮、东升、复兴、下翟寨、上翟寨、雷台、贾西、刘新、顾寨、张明、东寨、西寨、太和)

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县水务局党组、县供销社党组、县科技局党组

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县医保局党组、县执法局党组

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县工信局党组、县商务局党组、县统计局党组

二、巡察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坚守政治巡察定位,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紧扣被巡察党组织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紧盯“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重点监督检查被巡察党组织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县委部署要求情况、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发现和纠正一批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

三、信访受理方式

县委第一巡察组:

受理电话:15751960802

电子邮箱:1152166965@qq.com

县委第二巡察组:

受理电话:15193416704

电子邮箱:851228184@qq.com

县委第三巡察组:

受理电话:18298573733

电子邮箱:1002872312@qq.com

县委第四巡察组:

受理电话:18993610615

电子邮箱:656109957@qq.com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信访举报,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各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反映相关情况和问题。


中共民乐县委巡察办

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