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谈话函询对症下药“治小病”
来源:民乐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2-06-27 21:42:37 浏览:0次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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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这次组织谈话函询,我切身感受到了组织的温暖,也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感谢组织的关心爱护。今后我一定改正自身存在的小毛病,放下包袱,轻装上阵,依纪依法依规做好本职工作……”民乐县一名党员干部接受谈话函询后说道。
近年来,民乐县纪委监委坚持严管厚爱结合,做到挺纪在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始终把谈话函询作为落实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有力抓手,进一步规范谈话函询工作,对症下药“治小病”,达到防患于未然的目的。
为提高谈话函询工作质效,县纪委监委在谈话函询前,从日常工作入手,多方面了解被谈话函询对象在思想、作风、纪律方面的表现,再对问题线索进行梳理、综合分析和集体研判,理清问题线索脉络,找准问题和矛盾的焦点。同时,持续做好谈话函询的“后半篇文章”,要求被谈话函询对象把谈话函询问题在本单位年度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并适时对谈话函询的问题围绕事实、证据、定性、时限、执行等方面内容进行“回头看”抽查验证,并根据检查情况进行二次谈话函询。在谈话函询过程中,充分做好被谈话函询人的思想政治工作,让有轻微违纪问题的党员干部及时说清问题,进行自我反省。通过面对面、电话等方式进行谈话函询回访,让党员干部真正放下思想包袱,引导党员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谈话函询作为实现‘四种形态’中第一种形态的重要方式,我们用有温度的执纪方式打开党员干部的心扉,使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对那些把谈话函询当儿戏,错失组织给予机会的党员干部,必将依规依纪从严处理。”民乐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强化日常监督,扎实做好谈话函询工作,让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时刻拧紧廉洁自律发条,做清正廉洁的表率。(撰稿:林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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