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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县纪委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民乐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0-11-27 16:55:09    浏览:0 分享

目 录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四、部门“三公”经费等预算安排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负责对党员进行党纪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 检查和处理违纪违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党员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负责全县监察工作,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依法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统筹协调全县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

(三)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四) 完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省市纪委监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县纪委监委机关设11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六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均为正科级建制。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县行政效能投诉中心为县纪委监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其“三定”事项按照原规定执行。

(三)直属事业单位

1.公益一类0个。

2.公益二类0个。

(四)派驻机构

无派驻机构。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9年度预算收入总计274.54万元,支出总计274.54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收入减少54.18万元,减少19%,主要原因是单位调出6人后再未配备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相应减少。支出减少54.18万元,减少19%。主要原因是单位调出6人后再未配备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相应减少。

2019年度预算收入合计274.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4.54万元,占100%。

2019年度预算支出合计274.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4.54万元,占100%。

2019年度年末结转下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4.54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54.18万元,增长19%。主要原因是单位调出6人后再未配备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相应减少。

2019年度一般公共年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4.54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54.18万元,减少19%。主要原因是单位调出6人后再未配备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相应减少。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4.54万元,占100%,较上年预算数减少54.18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调出6人后再未配备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相应减少;外交支出0万元,占0%,较上年预算数增加 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占0%,较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占0%,较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4.5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7.41万元, 较上年预算减少38.86万元,主要原因是交流到外单位6人,工资相应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86.78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4.7万元,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配备办公办案设备等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如办公费、印刷费、邮电、会议费、培训费、印刷费、设备购置费等)。   

四、部门“三公”经费等预算安排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5万元,预计接待20批次385人次,比2018年预算增加1.3万元,增长52%,主要原因是省市纪委督查指导工作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

4.培训费9.85万元,预计培训15批次,65人次,比2018年预算增加3.6万元,增加36%,主要原因是加大对委机关干部职工的业务能力提升。

5.会议费7.66万元,预计召开会议15批次, 1500人次,比2018年预算增加1.24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是安排相关工作及全县纪检监察工作会议。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度我委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费86.78万元,其中:办公费21.73万元、印刷费8.65万元、邮电费1.8万元、差旅费12.5万元、会议费7.66万元、福利费0万元、日常维修费0万元、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0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0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费用0万元。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9年本部门(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05.83万元,其中:办公用房0平方米;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价值12.29万元;单价1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2019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桌椅万4元,台式电脑10万元,复印机3万元,笔记本电脑15万元, 其他办公设备3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9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县级财政拨款0万元,其中: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重点项目0个。

七、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县财政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县财政局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