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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抓三促”行动进行时】巧做“加减法”提升法法衔接运行质效

来源:民乐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3-03-13 20:14:58    浏览:0 分享

“三抓三促”行动开展以来,县纪委监委紧盯法法衔接实践中的难点、堵点持续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系统思维、法治素养,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中顺畅有序衔接,巧做“加减法”,打通关键点,不断提升办理涉嫌职务犯罪案件质效

发挥“关口”职能,对事实认定做“加减法”。按照纪检监察工作“二十四字”要求,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的证据标准,对审查调查部门移送的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的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涉案款物等进行全面审理,对事实的相关证据收集、调取程序是否合法进行严格审核已经过查证属实,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的犯罪事实做“加法”,对事实不清,不符合客观性、真实性、合法性的证据做“减法”,积极与审查调查部门沟通,提出补证意见。

发挥“纽带”作用,对审理时间做“加减法”。在职务犯罪案件审理过程中,案件审理部门充分发挥法法衔接“纽带”作用,与承办部门及检察机关沟通协调,在提前介入环节做“加法”,在正式移送审理环节做“减法”。提前介入审理案件,在对事实、证据、定性、程序等方面逐一审核的基础上,与承办部门进行充分沟通,对照刑事审判标准,对案件进行研判。主动对接检察机关,就案件提前介入、涉案财物处理、被调查人交接等方面达成一致意见。

发挥“警钟”效能案件成效加减法”。充分发挥查办涉嫌职务犯罪案件治本功能,积极释放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努力在后半篇文章上做加法,对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减法坚持“警”与“教”相结合,开展多层次、全方位警示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明底线、讲规矩、守纪律。在审理过程中,审查调查对象讲政策、讲纪律、讲出路,让其充分感受组织的温暖和关怀,从灵魂深处反省错误,使其发自内心认错、悔错、改错,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撰稿:任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