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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县纪委监委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民乐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0-08-06 08:55:02    浏览:0 分享

今年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7省区2020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持续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为充分发挥以案明纪、以案促改作用,现将查处的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永固镇西村子村平摊低保金问题。2014年,西村子村高庄组将15户低保户29160元低保金,平摊全组58户农户使用。时任村党支部书记李得刚负有直接责任。2020年6月,李得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南古镇上花园村违规套取低保金问题。2012年至2014年,时任上花园村党支部书记王晔、村委会主任姚兴虎以个人名义违规套取低保金15200元,用于村集体开支。2020年6月,王晔、姚兴虎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六坝镇五坝村文书赵常禧违反群众纪律问题。2015年至2018年,赵常禧在办理危房改造补助申请、门面改造款拨付、生态护林员申报等涉及群众事务过程中,接受群众请吃和收受物品,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2020年6月,赵常禧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3起典型案例中,有的以权谋私、吃拿卡要;有的弄虚作假、套取资金;有的违规操作、平摊低保。这些问题的发生,反映出个别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损害了贫困群众的切身利益,侵蚀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必须坚决纠正,严肃查处。

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党中央作出的庄严承诺,是我们必须完成的重大政治任务,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和标志性任务。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履行主体责任,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扶贫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巩固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2019年度国家成效考核及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调研督导反馈问题、省委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各类督查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成效,坚持不懈,尽锐出战,确保脱贫攻坚圆满收官。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镇村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不断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认真履职尽责,积极担当作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作用,紧盯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精准监督,严肃问责,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