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有一份中秋国庆廉洁提醒函,请查收!
来源:民乐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3-09-27 21:26:43 浏览:0次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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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佳节倍思“清”,欢度国庆慎微“廉”。2023年中秋、国庆“双节”将至,民乐县纪委监委向您及您的家人致以亲切问候,向严于律己、勤政廉洁的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表示崇高敬意,向关心和支持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们表示诚挚谢意!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为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民乐县纪委监委在此提醒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严守廉洁纪律,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时刻紧绷“廉洁弦”,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坚决做到“九个严禁”:
1.严禁公款吃喝、超标准接待,在公务接待中“吃空函”或“一函多吃”;
2.严禁借节日之名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或利用电子红包、快递物流等方式“隔空送礼”;
3.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福利、奖金、实物;
4.严禁公款旅游及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安排;
5.严禁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以及向管理服务对象及下属单位摊派费用;
6.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以及借用(占用)管理服务对象及下属单位车辆公出或外出旅游、探亲访友;
7.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节日之机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并借机敛财;
8.严禁违规组织或参与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
9.严禁值班执勤期间饮酒、酗酒,严守法律底线,不触纪律红线。
提醒就是关怀,严管就是厚爱。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廉洁过节工作早安排、早部署、早行动,做到抓早抓小、提醒在先、防范在前。各级党组织“一把手”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严防“节日病”。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守好廉洁底线,自觉接受监督,带头抵制各种歪风邪气,齐心协力推进清廉建设、弘扬廉洁文化、涵养时代新风,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佳节氛围!
县纪委监委将组织力量,适时开展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对节日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行为发现一起、严惩一起、曝光一起,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强烈信号。
欢迎全体党员干部、广大群众、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积极主动参与监督,共同携手营造清廉节俭、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
监督举报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936-12388 0936-4421502
民乐县政务网纪委监委“网上举报”窗口: http://gansu.12388.gov.cn/zhangyeshi/minlexian/
民乐纪检监察网:http://www.zysmlxjw.gov.cn/
“清风民乐”微信公众号“四风举报”窗口

公安备案号:62072202000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