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届县委第四轮巡察完成反馈
来源:民乐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4-02-04 22:41:39 浏览:0次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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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巡察统一安排部署,2月2日至4日,县委第一至第四巡察组分别向南丰镇党委及所辖村党支部,县发改局、县司法局等6个县直部门单位和3个县属国有企业采用“一对一”方式反馈了巡察情况。县级党政班子分管联系领导出席反馈会议并提出整改要求。

期间,县委各巡察组组长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传达了县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分别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
反馈指出,近年来被巡察党组织能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立足中心服务大局,围绕各自工作实际较好地履行了工作职责,为推动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巡察发现被巡察党组织存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推动履职尽责有短板、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反馈强调,各被巡察党组织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正视问题短板,深入分析研究,找准症结根源,提出解决办法,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扛牢扛实巡察整改政治责任,有力有效推进标本兼治。要严肃整改纪律、靠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一件一件盯住改,一项一项过筛子,坚持发现问题彻底改、举一反三全面改、建章立制长效改,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反馈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清醒的政治自觉坚决扛起巡察整改责任,全面认领巡察反馈问题,科学制定整改方案,主动担当作为,齐抓共管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纪检监察机构、组织部门要认真履行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监督被巡察党组织落实好整改任务。县委巡察办要加强对整改的综合协调、跟踪督促、汇总分析,推动提升整改质效。

会上,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就如何做好整改工作分别作了表态发言。县纪委监委相关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县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会后,分管联系的县级领导、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就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对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撰稿:张志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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