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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民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县委巡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民乐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0-12-05 12:33:35    浏览:0 分享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9年9月12日至11月中旬,县委第四巡察组对我局食药领域进行了专项巡察,并于2020年3月26日向县市场监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县市场监管局党组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把整改落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局党组对巡察反馈意见高度重视照单全收,并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班子成员坚持以上率下、分工负责、责任到人,以巡察问题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推动工作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局党组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股室负责人及各监管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汇总、督察落实等工作,整改工作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对照整改清单,逐条研究整改措施,逐项督促整改到位,严格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截止目前,先后召开9次整改领导小组推进会议,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并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按时向县委巡察办汇报整改落实情况。

(二)落实整改责任。局党组针对巡察组反馈的三个方面25个具体问题,首先由责任股室提出整改意见,并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提交局党组会上讨论,经过3次修改完善,形成了《中共民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方案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具体责任人,完成目标和时限。党组成员带头主动认领问题,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制定巡察整改清单,逐项制定整改落实措施,坚持做到立行立改,即知即改,确保整改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成效。

(三)严格责任追究。对县委巡察反馈的问题实行台账式和销号式管理,把《整改方案》中所列的25个问题,形成一个个整改项目,采取动态管理、台账推进、挂账销号的办法实施整改,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完不成任务决不收兵,落实不到位决不放过,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做到整改任务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二、紧盯问题,抓好整改落实

针对巡察组反馈的3个方面25项具体问题,现已全部整改完毕。

(一)整改“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方面

1.反馈问题:1.2017-2019年党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食品药品重要指示精神有差距,破解任务重与监管水平不足矛盾的办法不多措施不力,属地管理责任划分不清,深度防范食品安全隐患能力不足。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具体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高度重视政治理论学习,及时制定学习计划,不断丰富学习内容,改进学习方式方法,从增强政治理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入手,采取理论中心组学习、集体学习、个人自学、专题辅导、研讨交流等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确保政治理论学习任务落到实处。巡察意见反馈以来,局党组先后组织9次政治理论学习,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视察甘肃“八个着力”等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委有关会议精神。二是今年年初,印发了《2020年度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安排计划》,机关党支部每周制定政治理论学习计划,认真落实每周一次政治理论学习制度。

2.反馈问题:食品安全法制宣传还不深入,食品安全监察中发现的问题屡查屡犯,行政处罚偏宽偏软。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具体整改情况:一是扎实开展诚信“3·15”疫情防控专项行动,全力营造诚信法制、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在3·15当天采取在QQ、微信等媒体发布消费警示、大型电子显示屏播放宣传视频、其他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3.15宣传标语,各城区检查组、市场监管所在保证群众不扎堆的前提下向消费者分散发放宣传单,引导广大消费者安全消费,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000余份。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1000屏次。二是疫情期间发放《疫情防治相关商品价格提醒告诫书》2400份,切实保障消费者安全消费。三是以“共筑校园食品安全,共为祖国未来护航”为主题,开展儿童青少年食品安全知识宣讲、校园食品安全座谈交流等主题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及开展现场讲座的形式向学生们讲解如何辨别伪劣食品、怎样做到科学饮食、如何预防食物中毒、五毛食品的危害等知识,增强师生们的食品安全意识。

3.反馈问题:在食品安全监管过程中,还存在监管盲区,在监管上以眼看、手摸、鼻闻的传统做法为主,抽检频次少、范围窄,不能有效防止质量隐患食品进入流通环节。

整改进度:已整改,长期坚持。           

具体整改情况:一是按照“纵向抓延伸,横向抓覆盖”的工作思路,健全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化管理制度。形成县、镇、村三级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在全县10个镇172个行政村聘任172名食品安全监管协管员,把食品安全监管触角延伸到每一个村,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工作格局,建立起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新型防线。二是根据投诉、举报和日常巡查发现食品安全比较突出的问题,继续抓好肉制品、食用植物油、食盐、粉条粉丝、面制品、食品添加剂等重点食品监管。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80人次,检查各类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212户次,抽检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等287个批次,合格284批次,合格率98.95%。完成快检4066批次,合格4066批次,合格率100%,抽检不合格产品后处置率100%,提高了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

4.反馈问题:对无照、无证经营的季节性流动摊贩监督缺失,监管中存在盲区。

整改进度:已整改,长期坚持。

具体整改情况:认真开展主体资格清查摸底,逐街逐巷对食品流动摊贩经营者进行核查,对未取得行政许可从事食品经营行为的经营者责令其立即停业并督促办理相关证件,积极配合城市执法局做好流动摊贩的管理工作,统一管理标准,规范经营秩序,结合便民服务设施建设,引导经营者进市场、超市等场所规范经营。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背街小巷规范”的要求,取缔主次干道流动商贩,依次查处突出店外经营。

5.反馈问题:对农村聚餐时间集中、人数多、流动餐车设施设备简陋,餐具消毒不严格,低标准经营,基层所现场监管指导不到位,农村协管员缺乏食品安全监管基本知识,重视不够,安全风险排查不力。

整改进度:已整改,长期坚持。

具体整改情况:举办了全县流动厨师食品安全培训班,重点对《甘肃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智慧管理平台的应用及食物中毒预防等内容进行了培训,共培训流动厨师40人。推广应用“互联网+集体聚餐”智慧管理模式,统一规范装备农村流动餐车,流动餐车架设空调,更换清洁能源灶,增设冷藏冷冻、洗消保洁等设施,架设GPS定位系统,实施远程监控,24辆流动餐车完成了提升改造。

6.反馈问题:对随意添加、超限量使用添加剂、不按操作规范进行食品加工监管不严,食品质量得不到保障,仅2019年1至11月抽检就有18个产品超限量和滥用食品添加剂。

整改进度:已整改,长期坚持

具体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了餐饮环节“两超一非”专项治理。以餐饮单位加工的凉菜、裱花蛋糕、烧烤制品及地方特色小菜、熟肉制品等为重点品种,加大监管抽检力度,全面开展重点隐患排查。二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对未按要求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小作坊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1份。  

7.反馈问题:对小作坊生产条件、卫生状况、原料储存整治不力,产品质量控制措施得不到落实。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具体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相关的核查标准,对申请从事食品经营户逐条开展实地核查。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不符合规范和要求的经营户除限期进行整改外,还及时展开复查,直到经营户整改完成符合要求,确保食品经营企业许可和监管的无缝衔接。二是为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法》和《甘肃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监督管理条例》要求,重点解决“四小”数量多、隐患大、监管难的问题,按照省局“打击取缔一批、整治淘汰一批,规范发展一批、转型升级一批”的总体思路,对县城内的食品“四小”进行全面排查登记,掌握“四小”基本情况,严格许可程序,严对许可条件,严把现场核查,至目前新办《小作坊登记证》和变更的共76户。三是召开全县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负责人培训和约谈会议,共培训食品生产企业11家次,对县城的120多户小作坊、小摊点负责人进行约谈;检查食品小作坊287户次,检查农村食品小作坊145户次。

8.反馈问题:对部分经营户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或持有过期健康证上岗,部分农村学校家长无健康证轮流帮灶,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查处不力。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具体整改情况:强化日常监管和各项专项治理措施,在餐饮服务单位实施“六统一”管理和“五个必须”精准治理。从业人员的工作穿着上开展白外衣、白帽子、白袖套“三白”行动,监督餐饮服务单位强化环境卫生控制,切实做好“五防”工作,从小处入手,切实从根本上提升餐饮业文明服务质量水平,确保公众饮食安全。

9.反馈问题:对餐饮从业人员工作期间佩戴手环、戒指、耳环等饰物,不按要求穿戴工作服上岗,凉菜间、备餐间工作人员不戴口罩等安全风险治理不彻底。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具体整改情况:强化日常监管和各项专项治理措施,在餐饮服务单位实施“六统一”管理和“五个必须”精准治理。从业人员的工作穿着上开展白外衣、白帽子、白袖套“三白”行动,监督餐饮服务单位强化环境卫生控制,切实做好“五防”工作,从小处入手,切实从根本上提升餐饮业文明服务质量水平,确保公众饮食安全。

10.反馈问题:部分餐饮单位餐用具洗消冲水池与食品清洗水池混用,餐用具保洁柜内放置手机、药品等杂物,消毒柜不能正常运转,洗消记录不完整。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具体整改情况:开展餐饮具洗消保洁专项治理工作。中型以上餐饮服务单位、学校食堂及中央厨房100%采取物理消毒,对各类餐饮服务单位餐用具清消保洁设施进行了标识化管理,标明其用途,在餐用具洗消区域张贴《餐饮单位常用消毒剂及化学消毒方法》,指导餐饮服务单位正常使用化学消毒方法。在餐饮服务单位倡导物理消毒,结合对新开办餐饮服务的现场核查,要求餐饮服务单位购买立式双开门消毒柜,并保证正常运转。对消毒柜未正常运转、保洁柜内放置杂物的餐饮服务单位建立了《隐患排查台帐》。对抽检餐具不合格的1户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共缴罚款0.5万元。

11.反馈问题:按规定需要冷藏、恒温保存的食品,部分经营者随意摆放在货架常温销售。

整改进度:已整改,长期坚持

具体整改情况:深入宣传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进一步增强经营者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确保全县人民饮食安全,开展食品生产、流通环节的培训宣传,召开食品安全培训会2场次,培训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及从业人员564人次,进一步增强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开展“两方责任”大约谈会议2场次,约谈监管人员18人、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260人,要求餐饮服务单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和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把好食品加工经营关,切实提升餐饮质量水平。培训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及管理人员食品安全知识3场次500余人次,强化了企业主体责任和安全意识,营造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良好氛围。

12.反馈问题:部分药店冷藏设备不能正常运行,药品不能按规定进行恒温冷藏。

整改进度:已整改,长期坚持

具体整改情况:组织300多药械经营企业负责人参加培训3场次,强化经营者主体意识全县药品安全监督检查力度,认真落实关于药品安全“四个最严”的重要指示精神,督促药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落实药品储藏的主体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质量安全。

13.反馈问题:部分餐饮服务单位和食品加工经营场所与外界相通的门窗,未设置和正确使用防蝇防尘设施,操作间、食品库房与外界通道未设置防鼠板。

整改进度:已整改,长期坚持

具体整改情况:强化日常监管和各项专项治理措施,在餐饮服务单位实施“六统一”管理和“五个必须”精准治理。监督餐饮服务单位强化环境卫生控制,切实做好“五防”工作,从小处入手,切实从根本上提升餐饮业文明服务质量水平,确保公众饮食安全。

14.反馈问题:索证索票制度落实不严格,部分食品经营者未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食品进货查验制度,不索取电子一票通和食品合格证等资料,购销台账记录不规范、货票不一致、账货不相符。

整改进度:已整改,长期坚持

具体整改情况:开展生产加工环节大检查,以食品生产企业及城乡结合部食品小作坊、小摊点为重点整治对象,深入企业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强化标签标示管理,促使食品生产加工者切实做到不产、不进、不存、不售假冒伪劣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确保食品来源合法、渠道正规。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深入推进电子追溯平台的加入和有效使用,把索证索票作为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的基础性措施,中型以上餐馆及学校食堂实现了食品安全电子追溯系统的100%接入,其他餐饮服务单位对所购进的食品进行进货查验,索取食品购销凭证(电子一票通)。对76户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餐饮单位进行了责令整改。

15.反馈问题:食品留样制度执行不规范,少数学校食堂及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食品成品留样时数量不够、在盛放留样食品的容器上标识不全,留样记录不规范,专用留样柜不能专用,个别食堂还存在选择性留样的现象。

整改进度:已整改,长期坚持

具体整改情况:召开了餐饮服务单位主体责任约谈会,明确岗位职责,落实安全责任,重点强化高风险领域及重点环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对法律法规、操作规范、安全风险和诚信评价的认知,增强管理责任与守法意识。开展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学校食堂持证情况、食品加工及从业人员卫生、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及登记、餐用具洗消保洁、食品贮存、食品留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进行全面检查,对学校使用的食用油、酱油、食醋、米面及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共检查学校120家,食品经营店262户,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52份,约谈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食品小作坊负责人165人次,培训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150 名,不断提升了学校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校园周边食品安全质量水平。全县餐饮服务单位严格落实了餐厨废弃物“三书一台账”管理制度,采购使用的肉及肉制品索证索票齐全、登记规范,均建立了餐厨废弃物流向登记台账,认真记录了日期、流向、数量、执行人等内容。实行“三标”管理。以形标、字标、色标对餐饮服务单位砧板、刀具、盛放食品的容器和擦拭工具进行分类,实行最严格的标识化管理,分区域使用,定位存放,彻底的解决了餐饮行业标准不统一导致的设施设备混用、食品储存不规范等问题,并做到工具不回家,工作人员不下班,有效地防范了食品交叉污染和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16.反馈问题:对校园及校园周边“三无”食品、“五毛食品”专项整治不彻底,仍然存在屡禁屡犯的现象。

整改进度:已整改,长期坚持

具体整改情况:认真开展2020年春季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按照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要求,组织人员对全县普通高中、职业技术学院、中学、寄宿制小学、中心小学、幼儿园及各学区的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进行了监督检查,督促学校积极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以“五毛”、“麻辣食品”、饮料、儿童食品为重点品种进行专项检查。在秋季开学来临之际,会同县烟草局执法人员就网民反映的问题检查为契机,对校园周边64户经营户进行检查,并组织校园周边商铺的经营者、负责人进行了2次集体约谈,并将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了通报并责令立即进行了整改

17.反馈问题:没有指导相关企业建立风险预警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案,开展应急演练;未对部分企业应急预案进行评估,抓落实不够,应急预案形同虚设。

整改进度:已整改,长期坚持

具体整改情况:有针对性的制定了重点企业防控清单和措施,找准主要风险点,明确检查主体、检查对象、检查方式、检查内容、检查程序和检查要求等,提升监督检查的靶向性和有效性。至目前,共制定各类风险防控清单3份,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率达到100%。持续推行药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进一步健全药品质量安全的无缝覆盖监管格局,着力防控重点企业、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风险,提升药品精细化、科学化监管水平,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大监督抽检力度,提高风险防控能力。至目前共抽检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等287个批次,合格284批次,合格率98.95%。完成快检4066批次,合格4066批次,合格率100%,抽检不合格产品后处置率100%,提高了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

18.反馈问题:对部分药品经营店无中药材质检合格证监管不严。

整改进度:已整改,长期坚持

具体整改情况:制定《民乐县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方案》(民市监发〔2020〕68号)并开展了专项行动。自开展中药饮片专项整治以来,检查全县涉药单位662家次,完成中药饮片质量抽样8批次,全县2家具有经营中药材范围的药品经营企业均未经营中药材。通过对中药饮片市场专项整治及靶向抽检,进一步落实了“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增强行业法律意识和质量意识,使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全县中药饮片经营使用单位所经营使用的中药饮片全部都贴有质量合格标志,中药饮片质量显著提高。

19.反馈问题:对部分卫生院在疫苗运输过程中不能及时记录相关数据,脊灰疫苗的储存温度与规定温度不相符的问题抓落实促整改不力。

整改进度:已整改,长期坚持

具体整改情况:联合县卫生健康局,制定下发《关于对全县疫苗血液制品等冷链药品经营配送企业和医疗机构预防接种单位进行联合检查的通知》,并联合开展对全县18家疫苗及冷链药品配送单位、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接种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要求严格按照疫苗说明书的要求储存运输疫苗,定期检查疫苗储存设备是否正常运行,确保疫苗质量安全。经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配置了冷链车,对配送过程温度进行全程控制,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各接种单位配备了疫苗冷藏设备,疫苗储存全过程定时监测和记录温度,各疫苗配送接种单位均按疫规定的温度运输、储存。

20.反馈问题:对执业药师管理松懈,致使药店药师不能正常在岗。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具体整改情况:举办零售企业负责人培训会,召开质量负责人约谈会及座谈交流会,要求全县药品零售企业开展自查,加强执业药师在岗履职和诚信上岗的行为,切实提高执业药师服务水平,检查药品零售企业120家次,零售药店变更质量负责人12家,注销4家,下发责令改正35份,立案2起,结案2起,上交财政专户罚没款2000.00元,有效遏制“挂证”行为,形成严查重处的高压态势和强大威慑。

21.反馈问题:“双随机一公开”执行滞后。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具体整改情况:积极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与信用监管等进一步融合,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印发《民乐县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建立或调整完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和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44个,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流程和要求,合理安排抽查进度。至目前,全县市场监管领域15个部门已开展抽查27个批次、550户,公示抽查结果169户,检查结果正在陆续公示。

(二)贯彻落实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方面

22.反馈问题: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一是财政收支审核把关不严。2019年5月、7月支付培训费、办公费、车辆保险费3笔14103.83元,先支付后审批,先支付后索票。二是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未落实。2019年1月、3月电费、办公费3笔4150.07元,支付给单位经办人员。三是执行《民乐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不严格。2018年工作人员参加全省、全市培训及下乡工作,共计差旅费6321元,未进行事前审批,未填写出差申请单。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具体整改情况:召开县市场监管局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动员暨培训会议,加强制度的学习宣传工作,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单位制定的各项财务制度管理办法加强学习,局领导带头,财务人员把严制度关,控制违规风险,加大对违规报销案例进行学习,吸取教训总结经验,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全面贯彻执行《民乐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完善差旅费制度建设,明确差旅事项事前报批,事后费用报销流程,明确开支范围、标准及所涉及的单据;明确审核审批权限;二是加强差旅费制度执行力度,强化差旅事项事前审批,由经办人在出差前填写出差申请单,履行报批程序,实行公务卡结算。进一步健全各项财务制度,规范收支管理,做到财经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资金合理使用。

23.反馈问题:单位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市场监管局内控制度规定5000元以上的大宗物资、设备采购、工程项目招投标等,要上会研究,但2019年4月29日未经会议研究支出架设窗帘款7155元。2018年度部分集成所未执行协管员考核细则奖惩办法,协管员工资平均发放。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具体整改情况:进一步健全各项财务制度,规范收支管理,做到财经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资金合理使用。严格遵守有关财经纪律的法律法规,继续实行收入和指出使用情况公示制度,预防各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扎实推进财经纪律执行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严格遵守有关财经纪律的法律法规,继续实行收入和指出使用情况公示制度,预防各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扎实推进财经纪律执行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修订《民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民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民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10项制度。

(三)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基层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情况方面

  24.反馈问题:党风廉政建设安排部署不到位。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坚持。

  具体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上级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制度、会议精神,经常性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纪党规;二是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三是正确履行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职责,做到依法行政,廉洁高效;四是党组成员每季度结合党风廉政开展调研活动并形成调研报告;五是抓好本单位干部职工思想教育工作,坚持“教育在先、预防为主”的方针,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党风廉政建设理论专题学习,党组书记半年上一堂党风廉政党课,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违纪违规案例、警示教育等。

25.反馈问题:党员干部管理不严工作协调不够。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具体整改情况:一是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制度管理与人本管理有机结合,通过制度的建立、修订和完善,来规范工作标准、工作程序、岗位职责、考核标准,将任务目标分解细化,融入各股室、各岗位的工作职责中,确保每项工作有目标、有措施、有督促检查、有考核评估,调动全体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二是加大对现有人员的培训力度,结合实际,调整固有的教育手段,丰富教育培训载体,扩充教育培训内容。如可运用现代电教手段,开展基础知识交叉培训,还可以引入优秀师资,开设专题讲座。同时,应注重发挥业务骨干的标兵作用,根据工作的新特色、新要求等进行法律法规、执法技能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干部队伍履职尽责的能力。另外,发挥年轻干部接受新知识、新技能能力强的优势,优化队伍年龄结构,逐步实现基层监管队伍年轻化。通过多管齐下,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基层干部队伍,为市场监管改革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三、深化成果转化,全力推动市场监管工作高质量发展

经过集中整改,我局在对照整改、边查边改、立行立改方面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下一步,县市场监管局党组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县委要求,针对本次巡察反馈问题,进一步发挥局党组作用,不断加强巩固整改成果,将从严治党引向深入。

一是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之以恒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对已经完成整改落实的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逐项查漏补缺,着力巩固整改成果,防治问题反弹回潮;对完成初步整改任务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计划,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部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问题,坚持一抓到底,强化过程跟踪,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二是着力建章立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充分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建立健全全面从严治党长效机制,即“治标”也“治本”,切实让整改工作成为转作风、强工作、促发展的强大动力。

三是自觉担当责任。严格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推动全县市场监管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936-4428582

通讯地址:民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民乐县西大街101号)

邮    编:734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