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乐县纪委监委部署开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及背后“四风”问题专项整治
来源:民乐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4-08-31 10:52:29 浏览:0次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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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民乐县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在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中开展酒驾醉驾及背后“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着力纠治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及背后“四风”问题,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推动作风建设走深走实。
《通知》指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不仅触犯国家法律,也严重损害党的形象,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为进一步严明党纪国法,强化正风肃纪,超常规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经县委同意,县纪委监委决定从8月下旬至10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及背后“四风”问题专项整治。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好管党治党主体责任,通过专题学习、会议传达、签订承诺书等方式,认真安排部署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及背后“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督促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主动向组织说明本人是否曾因酒驾醉驾被公安机关查处,是否及时向组织报告有关情况。全县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执行各项纪律规定,形成“头雁效应”。
《通知》要求,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要紧盯重点时段、重要路段,持续加大对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查处的酒驾醉驾问题,做到信息采集不漏一人、信息比对不漏一条、移交通报不漏一案。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把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与“酒杯中的奢靡之风”同步核查,深挖背后的“四风”问题,特别要深挖彻查背后搞团团伙伙、利益交换等腐败问题。同时,对典型案例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努力营造拒绝酒后驾驶的浓厚氛围。
《通知》提倡,广大干部群众要正确行使监督权利,对发现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及背后“四风”问题,及时向县纪委监委机关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反映。

公安备案号:62072202000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