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民乐县司法局党组关于十六届县委第四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民乐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4-09-30 09:15:32 浏览:0次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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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民乐县司法局党组关于十六届县委
第四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部署,县委第二巡察组于2023年9月下旬至10月上旬对中共民乐县司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2月2日向中共民乐县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民乐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现将中共民乐县司法局党组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整改落实主体责任
(一)强化组织领导,提高站位抓整改。局党组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各司法所所长及局属各股(室)、处、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巡察整改工作机制,定期听取巡察整改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确保整改任务落地见效。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与县委巡察办、第二巡察组联系,做好反馈意见整改期间日常工作。
(二)夯实主体责任,强化措施抓整改。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主持召开党组会议、干部会议、专题会议,细化制定整改方案和台账,全面安排部署、推进解决突出问题和实际困难,促进整改措施高效落实。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坚持每周例会调度,带领分管股室和责任人细研、细查,及时发现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全面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三)坚持抓源固本,建章立制固成效。局党组紧扣“四方面聚焦”反馈问题,突出问题导向,把巩固整改成果作为推进整改工作的重要着力点,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举一反三、深刻反思,深刻查找体制机制漏洞,研究制定和修订办法制度8项,长效机制初步形成,有效把解决突出问题与提升治理能力有机结合,推动形成用制度管理、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工作机制。
二、注重整改实效,坚决抓好整改任务落实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县委部署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的问题。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将持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大政治任务,纳入《2024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计划安排》,纳入干部集中学习计划和干部政治轮训计划,建立健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每月安排专题学习,2024年来开展专题学习12次,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1期,开展交流研讨4次14人,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对标“十一个坚持”,自觉将法治精神融入具体工作,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目前,该项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关于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研究制定《中共民乐县司法局党组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实施办法》,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学习内容,结合党纪学习教育,2024年来组织开展各类学习活动40余场次,全部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目前,该项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关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够深入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修订完善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干部集中学习计划,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干部学习计划重点内容,以“领导领学+干部领读+讨论”模,开展理论学习6次,同时召开集中学习暨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研讨会,各司法所、局属各股(室)、处、中心负责人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作了交流发言,引导全体干部在常学常新中筑牢信仰根基、在学深悟透中坚定人民立场。目前,该项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4)关于理论学习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开办“司法行政干部大讲堂”,组织干部职工围绕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常态化开展讲理论、讲业务活动12次,带动学政策、钻业务、强本领、谋发展,推动新时期、新阶段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目前,该项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关于落实三抓三促行动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围绕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新期盼、新要求,认真研究制定《2024年司法行政工作调研计划》,针对司法所规范化建设、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公共法律服务等重点工作开展调研活动9次,党组会议听取调研情况汇报,推动解决公共法律服务便民化水平不高、律师行业监管不到位等重点难点问题4个,以“三抓三促”行动实际成效推动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升。目前,该项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司法为民要求不到位的问题。
(1)关于公证便民用力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在11个镇(社管委)公共法律服务站设立公证咨询联系点,指定一名公证员或公证助理员对口担任联络职责,通过定期坐班服务、电话、微信视频解答群众咨询等方式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公证服务,全力保障群众“好办事、少跑腿”。目前,该项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关于人民调解存在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举办全县人民调解员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邀请专家学者、优秀调解员及律师,针对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调解技巧和案卷制作等方面进行授课,进一步提升全县人民调解员的法律素养和运用法律知识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二是全面落实矛盾纠纷“三重一大”排查调处措施,督促基层调解委员会排查矛盾纠纷941件,调处成功846件,实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化解。目前,该项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关于法治化营商环境投诉平台群众参与度低的问题。
整改情况:通过政府门户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向社会公布法治化营商环境投诉举报邮箱、电话、通讯地址,畅通群众和市场主体反映问题渠道,为持续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供监督保障。目前,该项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4.关于履行职能职责有短板问题
(1)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积极发挥县委依法治县办统筹协调作用,督促5个未配齐政府法律顾问的部门、单位配齐法律顾问,切实提升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目前,该项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关于法治审核程序不合规的问题。
整改情况:提请印发《民乐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则》,对审查时限,对合法性审查时限、程序和规则进行了细化明确,2024年审查流程和时限,审查重大行政决策103件、规范性文件1件、协议合同11件、请示文件170件,全部做到了按法定时限和法定程序审核,为政府依法科学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撑。目前,该项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关于普法宣传教育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电视台开通“普法伴你行”栏目,邀请各镇、重点执法部门单位负责同志轮值讲法释法34期,组织司法行政干部录制系列“普法微视频”,开展法律咨询、以案释法等公益普法活动120余场次,举办农村“法律明白人”和“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训班1期,推动全民法治素养不断提升。二是组织召开法治副校长工作会议,建立法治副校长工作手册,督促法治副校长深入中小学校开展专题法治课、法治讲座120余场次,推动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融入课堂、融入日常。三是深入开展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建成三堡镇三堡村法治文化广场、乐民新城富强苑社区法治文化广场,南古镇城南村法治文化广场,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出门见法、抬头有法的浓厚氛围。目前,该项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4)关于行政复议工作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行业领域法律法规等内容的学习,切实提高行政复议工作人员执法能力和办案水平。积极推行行政复议意见书制度,对纠错案件同步下发行政复议意见书,积极开展落实情况检查,研究建立跟踪问效机制,做好监督依法行政“后半篇文章”。目前,该项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5)关于社区矫正执法和监督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民乐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将社区矫正对象请假外出、给予警告、撤销缓刑等审批事项同时纳入局务会议和党组会议议事范围,全面规范社区矫正各环节工作。联合县检察院深入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执法检查,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加快推进全县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目前,该项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6)关于法律援助案卷制作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措施:对制作不规范的法律援助案卷,要求承办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补齐材料、补全内容,重新进行整理归档。同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案卷质量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的通知》,采取跟踪指导、限期整改、办案质量评议等措施,督促案件承办律师规范文书制作,提高案件承办质量。目前,该项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7)关于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印发《民乐县司法局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活动的通知》,抽调重点执法单位业务骨干及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组成集中评查小组,开展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活动,同时对重点领域执法活动开展监督检查,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目前,该项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5.关于推动改革提升管理能力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认真落实全县人才发展培养规划,鼓励律师事务所积极吸纳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高校毕业生实习就业,并在实习人员实习期满后,与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从事律师辅助工作,全县5家律所新吸纳实习律师4名,目前注册律师人数32人,其中执业律师27人,法律援助律师2人,公职律师3人,县域内执业律师短缺问题得到有效改善。目前,该项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6.关于防范化解安全风险隐患意识不清的问题。
整改情况:常态化开展“两类人员”“大排查大走访”活动,通过入户走访、当面谈话、信息化等方式,对社区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对象进行“拉网式”“地毯式”排查,全面落实“939”手机签到制度及“日定位、周报道、月走访”精细化监管模式,对排查出重点管控社区矫正对象和重点安置帮教对象,针对性制定防范措施和管控方案,全部落实定人包案管控机制,筑牢“两类人员”安全稳定防线。目前,该项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聚焦党组(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方面
7.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1)关于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研究制定《中共民乐县司法局党组2024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责任清单》,全年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2次,党组会议先后4次安排部署、研究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走深走实。目前,该项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关于警示教育开展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结合党纪学习教育,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集中学习、主题党日等为契机,采取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典型案例、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8次,同时邀请县委党校老师为全系统干部职工作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解读,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目前,该项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关于推进清廉机关建设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修订完善《关于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实施方案》,自上而下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每季度听取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层层推进抓落实。针对个别干部心理素质与当前工作形势和任务不相适应,出现思想上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开展谈心谈话4人次,做到了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目前,该项问题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8.关于制度建设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研究制定《中共民乐县司法局党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具体举措》及《民乐县司法局内部审计工作制度》,明确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一岗双责”责任,推动管党治党持续走向严紧硬。目前,该项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9.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修订完善《民乐县司法局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财务报销审核制度及报销流程,所有的财务支出全部做到了逐级严格审核把关。研究制定《民乐县司法局内部审计工作制度》,成立民乐县司法局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每年对下属事业单位公证处开展1次内部审计,同时对公证处2023年的账务开展了内部审计。目前,该项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10. 关于执行党组议事规则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修订完善《中共民乐县司法局党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对党组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事项范围、决策程序、决策实施及监督检查进行了明确规范。2024年以来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的事项,全部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通过党组会议集体讨论作出决定。目前,该项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聚焦党组(党委)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
11.关于执行《党组工作条例》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细化制定《“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清单》,明确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具体事项清单21项,进一步明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的党组会议只能由党组书记及党组成员参与表决,如需其他非党组成员列席会议,只能发表意见建议,但不能参与表决。2024年以来,共召开党组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17项,全部邀请派驻纪检组全程列席监督,并做到了按规定程序决策,有效防范了决策风险,提高了决策执行效力。目前,该项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12.关于党建工作统筹谋划不足的问题。
(1)关于重业务轻党建现象依旧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党建工作纳入2024年度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要点,坚持每季度召开1次党建工作会议,通过听取汇报、安排部署等措施,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任务,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二是创新“党建+公共法律服务”模式,在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置“党员服务岗”,安排5名党员律师轮流坐班,开展“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助力农民工”等系列活动,2024年来,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62件。目前,该项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关于对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指导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指定党组成员、副局长许世尧同志任律师事务所联合党支部党建指导员,充分发挥党建指导员对联合党支部的督促指导作用,列席“三会一课”6次、组织生活会1次、民主生活会1次,引导律师事务所从业人员自觉依法执业、诚信从业。目前,该项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13.关于干部队伍建设还存在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组织召开2024年全县律师工作会议和警示教育大会,在民乐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公开律师违规执业投诉举报电话,畅通律师违法违规执业行为投诉举报渠道,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活动的监督。二是印发《民乐县司法局关于常态化做好律师事务所及基层法律服务所实地考核调研的通知》,采取实地走访,查阅档案,听取汇报等方式,常态化对律师遵守执业纪律、职业规范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促进律师队伍规范化建设。三是鼓励本单位在职人员积极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积极申报公职律师提供前提条件,目前已培养发展年轻公职律师1名(32岁)。目前,该项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四)聚焦党组(党委)整改责任落实、巡视巡察和审计及监督检查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方面
14.关于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修订完善《民乐县司法局政府采购审批管理制度》,认真落实采购预算编制、计划备案、合同公告、履约验收等各个环节工作,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政府采购的有关法律规定和要求,强化有关政府采购的业务培训,构建起规范透明的采购工作机制。目前,该项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巩固整改成效,持之以恒推动整改任务见底
(一)强化思想认识不松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市县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忠诚拥护“两个确立”、更好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县委工作要求,持续强化思想认识、保持政治清醒,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劲头不松,坚决杜绝缓一缓、歇歇脚的思想,扛牢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以高质量整改践行对党绝对忠诚。
(二)紧盯目标任务抓落实。在当前阶段性整改成果的基础上,针对需要持续推进的整改措施跟踪问效,定期督查检查、掌握进展,及时化解难题、推动发展。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逐事逐项再对照检查一次,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实抓好,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
(三)注重成果运用促发展。将巡察整改工作与强化内部监督结合起来,与深化司法行政体制改革结合起来,瞄准政治部门和政府职能部门的双重定位,强化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的双重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内部治理体系,强化制度落实,推动形成常态化、长效化的巡察整改落实机制,真正做到用整改实际成效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幸福美好新民乐提供法治保障。
欢迎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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