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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县举办职务犯罪案件办理监检法业务培训班

来源:民乐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5-09-20 10:25:32    浏览:0 分享

民乐县举办职务犯罪案件办理监检法业务培训班

为进一步促进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融合,共同提升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质效,推动职务犯罪案件“查”“诉”“审”一体贯通、高效落实,9月18日,民乐县纪委监委联合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共同举办全县首期职务犯罪案件办理监检法同堂业务培训班。全县纪检监察一线办案人员与县检察院职务犯罪检察业务骨干、县法院刑事审判业务骨干共50余人参加了培训。

作为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行动的有效举措,本次培训旨在搭建全县监检法机关共同学习、沟通交流的平台。通过共同学习研讨,助力参训人员在业务知识上互通、办案理念上互融、工作实践上互促,切实提升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质效。

本次培训以提高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质效为主题,培训课程设置紧密贴合职务犯罪案件查办存在问题与工作实践需求,特别邀请了市纪委监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长期从事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审判经验丰富的相关领导干部进行授课辅导。课程内容主题鲜明、重点突出,涵盖了职务犯罪案件的证据收集与审查判断、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等多个方面,既有理论上的深刻阐述,又有工作中的务实举措,为参训人员提供了极具针对性的专业指导。

参训人员一致认为,“这次培训收获颇丰,不仅学到了证据固定、法律适用等实用技巧,也理清了协作配合中的关键环节。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切实把培训学习成果转化为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实际行动,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水平。”

“开展此次专题培训,将有效促进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在理念原则、办案实践、破解难题等方面凝聚共识。”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强调,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准确把握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新理念、新标准和新要求,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始终坚守实事求是原则、程序法定原则、证据裁判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健全完善相互配合、相互制约、衔接顺畅的工作机制,凝聚强大合力,推动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工作高质量发展。(供稿:何玉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