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提醒】 清正廉洁过端午
来源:民乐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1-06-15 10:06:54 浏览:0次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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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推动党风政风进一步好转。在端午佳节来临之际,提醒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严格遵守廉洁过节相关规定。
1.不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粽子等节礼或土特产品;
2.不违反规定滥发津补贴、福利;
3.不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红包”、礼金、有价证券或支付凭证等;
4.不参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旅游等活动;
5.不违规使用公车、“私车公养”和违规借用车辆;
6.不违反规定借走访或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相互走访、送礼、宴请;
7.不违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
8.不组织或参与赌博、封建迷信等其他违规违纪违法活动;
9.不违反党员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制度,无组织纪律观念、不报告或未经允许随意离开工作地。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持续强化作风建设,加强教育引导,重申节日期间纪律要求,防止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充分发挥“头雁效应”,时刻绷紧“廉洁弦”,切实做到文明过节、节俭过节、廉洁过节。
监督举报电话:12388
监督举报网址:http://www.zysmlxjw.gov.cn/
中共民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民乐县监察委员会
2020年6月10日

公安备案号:62072202000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