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乐县纪委监委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民乐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1-09-13 16:55:12 浏览:0次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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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四、部门“三公”经费等预算安排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一、部门职责
中共民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民乐县监察委员会负责全县监察工作。
1.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省委、省纪委和市委、市纪委和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全县监察工作。检查并处理县级机关部门、各镇(社区)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对这些案件中的党组织和党员的处分或提出给予处分的建议。
3.负责对本地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实施监察。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监督检查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调查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并作出处置决定,对涉嫌职务犯罪的,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检监察组织管辖范围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4.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承担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的工作职责。
5.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保护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
6.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规范性文件及政策。
7.负责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纪政纪教育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8.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的理论研究;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带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9.承担县委、市纪委和市监委授权和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县纪委监委机关内设办公室、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第一至第六纪检监察室11个内设机构,均为正科级建制;内设机构核定正科级领导职数1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6名。
(二)直属事业单位
2020年7月,新设立了县纪检监察信息技术服务中心,正科级建制,核定事业编制12名,核定领导职数3名(正科级1名、副科级2名),隶属县纪委监委机关管理。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21年度预算收入总计501.13万元,支出总计501.13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收入减少9.67万元,减少1.9%,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
2021年度预算收入合计501.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1.13万元,占100%。
2021年度预算支出合计501.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1.13万元,占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1.13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9.67万元,减少1.9%。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
2021年度一般公共年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1.13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9.67万元,减少1.9%。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1.13万元,占100%,较上年预算数减少9.67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01.1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08.11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1.9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90.48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10.26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资本性支出等。
四、部门“三公”经费等预算安排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5万元,预计接待20批次180人次,比2020年预算持平。
3.公务用车改革以来,所有费用都由公务用车平台中心承担。
4.培训费15万元,预计培训3批次,60人次,比2020年预算减少14.04万元,减少94%,主要原因是省市培训减少。
5.会议费5万元,预计召开会议10批15次,685人次,与2020年预算持平。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民乐县纪委监委2021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费84.03万元,其中:办公费31.72万元、印刷费10.60万元、邮电费3.5万元、差旅费18.21万元、会议费5万元、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15万元。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1年本部门(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50.82万元,其中: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价值12.919万元;单价1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2021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1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桌椅3万元,台式电脑2万元,笔记本电脑2万元, 其他办公设备3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1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县级财政拨款25.09万元,其中: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重点项目1个,分别是网络分级保护项目。
七、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县财政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县财政局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公安备案号:62072202000172